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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八)——个人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时间 :2025-02-11 来源:
2.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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