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健全社保基金监督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保基金违法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近日,国家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办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社保基金规模大幅增长的现实背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对原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健全社保基金监督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保基金违法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近日,国家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办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社保基金规模大幅增长的现实背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对原《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办法》围绕进一步理顺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机制、明确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两条主线进行规定。《办法》规定了社保基金行政监督的职责、权限、范围和实施步骤,对侵害社保基金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整合,对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基金监督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办法》的出台对理顺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体制,推动社保基金行政监督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打击侵害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它为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法制遵循,为健全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制度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